
城市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已故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?
- 分类:行业资讯
- 作者:
- 来源:
- 发布时间:2018-04-03 17:02
- 访问量:0
城市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已故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?
现如今,大部分中、青少年人因求学、就业等原因大多将户口迁至城市之中。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之后,虽带来了许多便利,但也因此出现了许多问题。最近,有读者留言道:“我的户口已迁入城市之中,现如今父母已过世,我是家中独子,能否继承家里的宅基地?”小编将以此文为大家解答。
首先,非常明确地一点是宅基地是不可继承的。大多数人都有一个根深蒂固的思想,认为老家的地块将永久归本家族所有,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。我国《土地管理法》明确规定: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,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。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。除此之外,我国《继承法》第3条规定:“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”。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“财产”,而是“特殊的财产”。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,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,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,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,即不可以继承。因此,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。

其次,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,但不能翻盖和重建房屋。待其自然消亡,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。也就是说,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,在老房子中居住,直到房子自然消亡。
最后,需到村里办理继承公证。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如下材料:
1、被继承人(死亡人)的死亡证明。
2、被继承人遗留财产凭证(土地证)
3、二代身份证。(没有二代身份证到派出所开带相片的户籍证明)
4、被继承人父母生存状况证明。(如果父母健在,本人来公证处;如果父母中有已去世的,应向派出所申请出具是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)。
5、被继承人夫妻均死亡的,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丧偶后至其去世前的婚姻状况证明。(由区民政局出具)。
6、被继承人家庭成员状况历史记录证明,由派出所出具被继承人的户口老底子。
7、证人一名(带身份证原件,要求:无亲属关系)
将继承公证办理完之后,将公证书送至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。
下一个:
2018年宅基地三权分置包括哪些内容
下一个:
2018年宅基地三权分置包括哪些内容
copyright 江门市特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7273620号 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 江门 本站支持ipv6